为顺应国家培养全方位、高素质人才的目标,建立和完善书画艺术素质水平认证为载体的评价体系,强化书画辅导教师教学能力水平为目的认证,是书画艺术素质水平认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一、认证标准:
书画教师水平认证分为初级、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。
初级:了解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,具备书画艺术素质水平认证1-3级教学的能力;
中级:熟悉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,具备书画艺术素质水平认证4-6级教学的能力;
高级:具有高水平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,具备书画艺术素质水平认证7-10级教学的能力。
二、认证对象的申请条件
凡从事书画艺术教育工作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备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,有一定的从业经历,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教师水平认证,具体如下:
初级: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,具有2年以上相关专业教学经历者;
中级:1、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,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教学经历者;
2、获本科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,具有1年以上相关专业教学经历者;
高级: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,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教学经历,并已获得中级教师水平认证证书者;
三、提交资料
1. 教师艺术水平认证申请表;
2. 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;
3. 教学工作履历证明材料;
4. 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;
5. 提交书画作品;(申报初级教师认证提交作品一幅,申报中、高级教师认证提交作品二幅。)
四、申请要求
1、申请人按申请级别向承办单位递交申请,并缴纳相关费用。
2、承办单位以20名以上申请人为组班单位,进行证考核工作。
五、认证证书
认证服务中心按批次对参加教师艺术水平认证人员进行统一汇总、编排及录入,并交由管委会审核。
六、日期及查询
1、证书发放期限为服务中心收到承办单位认证结业报告后的60个工作日内。
2、认证教师收到认证证书后,即可在管委会官网上查询: http:www.tiyanshijiaoyu.cn